7月31日下午,为期两天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锐平、田锦尘,副主任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秘书长李中新及委员共64人出席会议。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秦和校长出席会议。
副省长郭灵计,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秦和校长出席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吉林省慈善条例》;批准了《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吉林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23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吉林省发行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景俊海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高广滨向部分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再学习、再对标、再落实。要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实际,在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推进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找准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营造真抓实干、崇严尚实的良好环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工作队伍,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