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由我校国际商学院参与起草制定的《食用黄粉虫干虫质量通则》(标准号T/OTOP 1023-2023)正式发布,实现了学校在国家团体标准起草方面的零突破,填补了在标准编制研究领域的空白。
《食用黄粉虫干虫质量通则》由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提出并归口,青岛吉茂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及企业共同完成,将于2023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团体标准是我国首次对食用黄粉虫进行了质量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与包装的规定,填补中国食用黄粉虫领域的空白,有利于推动该领域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行业发展动力和产品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健康中国高质量发展。
我校国际商学院作为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从各国在食用黄粉虫的检验检疫要求、进出口规则、标签、包装、以及通关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资料分析及文献翻译研究,进而在国际贸易的专业领域,为该团体标准的制定提出了有效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