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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校长应邀参加教育部高教领域“放管服”改革座谈会并发言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

4月10日下午,教育部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座谈会。秦和校长作为民办高校代表,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苏州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现场发言。

座谈会由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主持。教育部原副部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吴启迪、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代理院长秦慧民,作为专家代表,出席会议。上海、浙江、山东、湖南等省市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教育部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科技司、研究生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教育部牵头会同中央编办、国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教育部组织召开此次座谈会。

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介绍了文件相关情况。与会代表就学习贯彻文件的认识和考虑发言。

发言中,秦和校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畅谈了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认识,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建议。她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简政放权、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有利于真正确立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对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意义重大。她指出,这次五部门出台的文件,聚焦“放管服”,针对当前制约高校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出了一揽子意见和要求,对过去几年简政放权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回应,是高校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从学校的视角看来,放权本身不是目的,放权是为了更好地激发活力,实现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因此,在放权的同时,的确需要同时考虑如何加强监管,如何优化针对高校的服务,形成良性的治理体系。

秦和校长提出,教育部五部门出台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能否真正落实,能否真正取得预期的成效,关键还在落实。从多年的实践来看,这项改革涉及到诸多方面,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构,涉及到部门利益的深刻调整,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整体上考虑,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一要建立分工落实机制;二要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三要积极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四要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五要大力实施从严治校。引导和推动高校实现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所讲的“四个回归”,即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

最后,秦和校长还针对民办高等教育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各自的政策待遇。二是大力支持高水平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将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同步考虑。

在听取与会代表的发言后,田学军副部长说,“放管服”改革文件印发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界对高等教育改革寄予厚望。当前,如何更好推进改革进程、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田学军指出,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质是顺应规律、激发活力、促进创新,这是由高等教育承担的新的历史使命决定的,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对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的准确把握、对国际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有益成果的积极借鉴。此次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政策突破,放权力度大、含金量高、协同度高、覆盖面广、系统性强,为未来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为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供了政策依据、打开了改革通道。

田学军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抓紧谋划,在推动政策落地、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推进上下协同、左右协同,在更大程度、更深层面激发出高校活力,切实增强高校的获得感。他强调,各高校也应当充分运用这次契机,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良性发展机制。教育部要充分激发基层改革活力,鼓励基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出台有底气、接地气的工作方案,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尽快开展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