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听取了张德江委员长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秦和校长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秦和校长表示,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次修宪集中反映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吸收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必将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